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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债权人冻结承包人到期债权,实际施工人救济路径问题解析

建工行业内存在较多挂靠、转包现象,即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施工承包主体与工程款实际享有人不符的情形。现行房地产市场下行,一些大型建工企业受到大型房企的影响,债务缠身,被诸多债权人起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往往会收到法院送达的要求冻结、划扣承包人在其处的到期债权(应付工程款)的履行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基于发包人与承包人施工合同签约主体的相对性,发包人往往会向执行法院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工程项目存在挂靠、转包,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利益必然受损,实际施工人应如何救济维权呢?其维权路径中又涉及哪些法律争议与风险? 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张某(实际施工人、挂靠人)、中太集团(承包人、被挂靠人)与金利集团(发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为例,就实际施工人在遇到承包人的债权人查封承包人在发包人处的到期工程款时,实际施工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及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析。

作者:王玥美
2024-06-03

关于矿业权承包合同效力的解析

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石,其开发利用涉及的法律体系主要围绕矿业权构建。随着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矿业权相关的争议和纠纷逐渐凸显,特别是矿业权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成为纠纷的焦点,本文期望通过梳理我国矿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司法机关裁判案例,对矿业权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解析。

作者:庄京
2024-05-31

合同纠纷中被告的抗辩与反诉——合同无效、可撤销与解除的诉讼策略解析

合同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民事案件类型。截至目前,“威科先行”平台收录的民事判决书共有4075万余份,其中案由为合同纠纷的判决书数量逾2669万份,占民事判决书的65.5%。本文立足合同纠纷中被告视角,旨在从合同无效、可撤销与解除的角度,为合同纠纷中的被告提供具备可行性的诉讼策略。 举例而言,当原告提起合同之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时,被告可以从合同履行层面提出抗辩,例如抗辩其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或抗辩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尚未达成。除此以外,被告还有可能对于合同效力或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层面提出异议,直接否定原告提出诉讼的事实和法律基础,例如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或提出其有权依法或按照约定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有效抗辩,如果该行为不属于有效抗辩,被告是否有权提起反诉,法院是否应当合并审理,是本文的论证重点。 本文将聚焦以上问题,综合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判例,阐明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提出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或提出解除合同的诉讼策略,分析其法律基础、适用条件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供各位读者共同交流探讨。

作者:冯玉,刘思羽
2024-05-28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暂行规定》重点解读

《暂行规定》概述 2021年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共五章43条,分为总则、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根据《暂行规定》第一条,其上位法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事实上,我们注意到《暂行规定》许多条款也对应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征求意见稿)》的新修订内容。 从内容上看,《暂行规定》第7条-11条可视为《反法》传统不正当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对通过网络实施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附加不合理条件等不法行为的新表现形式进行规制,消除监管盲区。 《暂行规定》第12-15条可视为对《反法》第12条“互联网条款”第(一)到第(三)项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细化,列举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的表现形式及认定因素。 《暂行规定》第16-23条则是对《反法》第12条“互联网条款”第(四)项兜底条款的细化,具体是对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歧视待遇等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征求意见稿)》对上述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亦有相似的规定。 《暂行规定》第24-25条针对的是平台经营者,可视为对《电子商务法》第35条1的进一步延伸,要求平台经营者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中公平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不得违背商业道德、行业惯例,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这弥补了《电子商务法》及《反垄断法》对一部分网络不法行为难以规制的局限和不足,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反法》《电子商务法》和《反垄断法》的有机结合,实现规制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助力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制度目的。

作者:郑佳
2024-05-27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我国现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未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当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时,除了双方婚姻身份的解除,更要重点关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本文将重点阐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约定优先、平等分割、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及在实务中的具体适用。

作者: 金鲁铭、苏丹
2024-05-23

公立医疗机构数据资产入表的法律策略与实践路径

医疗机构是维护群众生命健康的社会单元,面向广泛的人群,服务生命的始终,在常年的诊疗活动、科研活动、健康管理等活动中,积累了海量的数据,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在业务开展中更是积累了庞大而且丰富的数据。 在信息化医疗时代,公立医疗机构所积累的数据资产已成为关乎战略发展、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的核心资源。面对日益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如何科学、合规地将这些数据转化为资产并将数据资产纳入管理体系,发挥其最大价值,是当前公立医疗机构面临的一项关键任务。本文从法律专业视角出发,探讨公立医疗机构在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策略与实施步骤,旨在构建一套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适应医疗行业特性的数据资产管理框架,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作者:黄云艳等
2024-05-20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再研究

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及分支机构中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身份认定对于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当这类主体涉嫌职务犯罪,无论程序适用还是实体认定,都存在巨大差别。笔者结合近期办理的一起受贿案件,拟对上述问题作出探讨,与同仁共勉。因案件尚未全面终结,文中隐去相关主体名称。

作者:杨宝东